江蘇省名牌產品申報
信息來源:蘇州裕邦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5-9-30
江蘇省名牌產品是指實物質量達到國內同類產品先進水平、在省內同類產品中處于領先地位、市場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業前列、用戶滿意程度高、具有較強市場競爭力的產品。
申報口:江蘇省質量監督局
申報時間:5月31-7月31
申報范圍、申報條件及資格審查:
(一)申報范圍
江蘇名牌包括農業、制造業、服務業、傳統特色手工藝品和區域名牌。
(二)申報條件
申報江蘇名牌的企業應堅持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相統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
1、食品、農產品:產品在省內生產,擁有自主有效的國內注冊商標,產品批量生產三年以上;產品實物質量水平、品牌知名度居省內同類產品前列;具有一定的經濟規模,申報產品2012年銷售額1億元以上;企業通過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食品生產企業質量管理規范,通過HACCP或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深度加工的食品按照消費類制造業產品申報條件執行(被列為國家和省重點監管的肉制品、乳制品等七類高風險食品不再新增)。在“三品一標”(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地理標志產品)認證范圍內的初級鮮活農產品須獲得省農委和省海洋與漁業局認定的“江蘇名牌農產品”稱號。
2、制造業產品:產品在省內生產,擁有自主有效的國內注冊商標,產品批量生產三年以上;產品實物質量、市場占有率、品牌知名度等居省內同類產品前列;企業具有一定的經濟規模,新申報消費類產品2012年銷售額2.5億元以上、生產資料類產品2012年銷售額3.5億元以上;產品按照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組織生產,無法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的,按照在國內具有先進水平的標準組織生產;企業具有較強的自主創新能力,產品研發能力居省內同行業前列;企業計量檢測體系健全;企業通過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或其他國際通行認證,并有效運行;企業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顧客滿意度高;企業質量信用等級達到A級以上;企業需提供首席質量官(或質量負責人)任命證明文件。
為促進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術和新醫藥等十大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對戰略性新興產業內主導產品擁有自主發明專利或主導起草國家(行業)標準的中小型企業,其申報條件可放寬至2012年申報產品年銷售額2億元以上。
為優化我省產業結構,電線電纜、化工等產品在滿足上述要求的同時,還應符合特定條件。傳統特色手工藝產品要在本省境內生產,以手工制作為主,具有傳統的民族文化和工藝特色,并有悠久的生產歷史和一定的經濟規模。
3、服務業企業:企業服務內容明確,擁有自主有效的國內注冊商標;企業主營業務年營業額、納稅額、品牌知名度、服務質量水平處于全省同行業前列;企業建立了完善的服務標準,通過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或相關管理體系認證并有效運行;企業客戶投訴處理機制健全,投訴處理、反饋及時,顧客滿意度高。
4、區域名牌:江蘇區域名牌按照《關于印發<江蘇區域名牌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蘇質監質發【2012】19號)中規定的條件執行。申報主體應同時提供與產業發展配套的《×××江蘇區域名牌推廣使用和監督管理實施細則》、本產業集聚區內列統企業名單和上年度銷售額匯總表。
5、企業需提供省轄市稅務部門出具的當年度納稅清單(或納稅清單匯總表),食品、農產品、制造業產品生產企業納稅額不低于當年銷售額的3%,服務業企業納稅額不低于當年營業額的5%,有減免稅、出口退稅等特殊情況的需說明原因并提供政策依據,由省轄市稅務部門蓋章。
(三)資格審查
江蘇省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秘書處和各專業委員會對申報企業進行資格審查。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具備申報評審資格:
1、申報企業的申報數據達不到2013年江蘇名牌申報條件的;
2、凡列入安全認證管理(3C認證)、生產許可證管理、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管理、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管理、出口質量許可證管理、出口食品衛生注冊登記管理以及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管理等國家有市場準入要求的產品,申報企業尚未獲證的;
3、近三年有出口商品檢驗不合格或因重大質量問題遭到外方索賠,或被省級以上質量監督檢查判為不合格的;
4、近三年發生過重大質量和安全事故,或有重大質量投訴經查證屬實的;對化工、農藥等行業,沒有取得環境體系認證的;
5、近三年發生過重大環境污染事件或違反環保法律法規被環保部門處罰的;
6、近三年群眾反映強烈、投訴環境問題較多經查實的或被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列入環境整治計劃的;
7、申報企業近三年有重大偷逃稅記錄,被相關部門處罰的;
8、申報企業欠稅數額較大的;
9、近三年內產品市場占有率明顯下降或嚴重經營性虧損的;
10、有不良信貸業務記錄的;
11、企業存在其它違法違規行為的。
申報材料:
申報企業根據《江蘇省名牌產品信息管理系統企業用戶使用操作手冊》(可在江蘇名牌網http://www.jsfbw.org.cn上下載),登錄江蘇名牌網,如實填寫申報數據,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進行網上申報。同時,報送一份紙質申報材料原件。
辦理程序:
1. 江蘇名牌產品評價工作每年進行一次。每年一季度由省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公布當年申報產品類別和受理申請起止日期。
2. 企業在自愿的基礎上如實填寫《江蘇名牌產品申請表》、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并按規定日期報所在地設區的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3. 設區的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在規定的期限內組織本市有關部門及有關社會團體對申請企業是否符合申報條件、企業申報內容是否屬實等有關方面提出意見,并形成推薦意見,統一報送江蘇省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秘書處。
4. 江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資料審查、推薦
5. 江蘇省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評審、提出建議名單
6. 江蘇省質量網上公告,征求意見(1個月)
7. 通過認定,頒發證書